一朵

得意尽欢

半仙回忆

咖啡馆的小哥已经过来加了三次水了,我的页面还是空白一片。刚打下一行字,没一会儿又一字一字消失。

咖啡馆没有开大灯,每张小桌都有一盏小灯,暗黄的灯色,让这纸盒子一样的空间,透出光线犹如朦朦萤火。

咖啡馆隐于街角,名字里有一个半仙。面积不大,临街的一侧装了一面落地窗。整体装潢比较混搭,没什么特色,也不张扬。

我以前很喜欢来。我指的以前,其实也没有太久远。

大概是去年夏天,那时咖啡馆的上一任老板还是两个笑容甜美的姑娘。我才辞掉工作,原是打算在家休整几日,再重新出发,然而因为失业而引爆的茫然和虚度感让我仿如成日踩着高跷站在逐渐滚沸的岩浆里。为了避免胡思乱想的独处,我开始了长达一个月“与自己在街角咖啡馆的约会”。

通常每天下午两点左右,我会准时带着书出现在咖啡馆,点一杯“摩卡冰沙”,或者温的蜂蜜柚子茶。那时并非暑假,也没有太多如我一般不用工作的闲人,“一人包场”的情况很是常见。偶尔会进来一两个口渴的路人,坐下喝杯冰咖就起身匆匆忙忙地离开,往往一首令人放松的英文歌都听不完。

我想我不能就天天在咖啡馆发呆啊,好歹做点有意义的事。是的,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执着于“意义”二字。于是我每天都带着那本一个麻将厚度的专业书,像一只笨拙的寄居蟹驮着样子可笑的海葵,倔强地日日在书的前30页划划写写。

有时候我也会翻出咖啡馆的言情小说来看,不想学习也不想发呆的时候,我看完了上下两部《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并且恨极了林方文这样浪漫不负责任的男人。

大部分时候,咖啡馆都没什么客人,只有默不作声喝冰水的我,以及前厅独自忙碌的姑娘。看店的姑娘有时候是长发的那个,有时候是短发的那个。一次有一群背着大背包的外国朋友推门进来,想点几杯冰咖啡,他们叽里呱啦说了一串英文,短发姑娘有一丝的茫然。她比了个稍等的手势,然后跑来问我,你会说英文吗?我起身,帮他们点好了咖啡,还聊了几句。短发姑娘跟我道谢,我每日来,她大概是认得我的,然而我们也没有成为朋友。我还挺喜欢她的。

后来我找到了新工作,在离家一站地铁的商业区,三十几楼往外看有海。彼时刚入行,要学习的东西非常多,我像一块落入陌生水域的海绵,下意识地努力吸收水分。所幸熬过初始的陌生和不适,我慢慢找到了令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工作投入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而不自知。

生活稍稳定的时候,我和一个住的不远的朋友,偶尔也会约在一起吃顿饭。后来我带她来了半仙,她也喜欢这里,我们约定,每个月至少聚一次。你知道的,城市里要维持一份能时时相约的友情并不容易,哪怕是能约定每月见一次,也令人觉得相当温暖珍贵。

这时的咖啡馆已经换了老板,重新装修之后,门外多了一棵俗粉的樱花树。我爱喝的蜂蜜柚子茶也变了味道。

但它还是像一个自我悠哉的半仙,默默无语地在街角,双手托着一些曾经到访的人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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